网站涉及内容 |
前置审批办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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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新闻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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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
新闻出版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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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所在地省级地方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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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 |
行政所在地的卫生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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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医疗器械 |
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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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所在地的省级文化局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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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所在地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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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告服务(BBS),广告业务;网络游戏;电子商务;有偿信息;电子邮箱;搜索引擎;即时通信等 |
所在地的省级通信管理局 |
涉及内容及审批部门详细说明:
1、新闻
前置审批定义: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许可证
业务种类:网站登载新闻业务
审批部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管全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2、出版
前置审批定义:网站涉及有版权内容
业务种类:网站传播正式出版的图书、期刊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及互联网游戏、手机游戏等
审批部门:新闻出版总署
3、教育
前置审批定义:申请互联网教育信息服务的许可证
业务种类:教育网站和网校等
审批部门:所在地省级地方教育委员会
4、医疗保健
审批部门:行政所在地的卫生厅/局
5、药品和医疗器械
业务种类:网站放置药品的说明书、网站卖药等相关信息
审批部门: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文化
前置审批定义:网站内容申请文化产业
业务种类:利用互联网经营娱乐产品,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动漫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等
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省级文化局主管部门
7、广播电视节目
前置审批定义:网站内容以视频播放为主
审批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所在地省局。
8、电子公告服务(BBS)
前置审批定义:网站名称以“论坛”命名
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省级通信管理局。
备注:
另外: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
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经教育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网校、教育网站”命名;